南宫市公安局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3-11-01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326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公安局机构职能
南宫市公安局为南宫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设8个内设机构、15个直属机构和18个派出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等有关对策;负责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四)负责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五)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参与重大案件的侦查,参与处置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法刑罚和监督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十)负责全市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负责对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有关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分析研判、打击处置等职责。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
(十六)制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朱伟社
办公地址:南宫市东进街6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方式:0319-51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