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农业农村局致广大农产品及农产品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0-01-31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4     字体:[  ]

全市广大农产品及农产品投入品生产经营者朋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部署,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请你们自觉遵守以下要求。

一、暂停来源于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农业投入品采购、销售和使用,已经进货的暂停销售,要采取密闭封存、外包装消毒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隐患。

二、暂停对来源于重点疫区的各类苗种、活畜禽和水产品的采购和运输,已采购的要进行隔离并实施消毒等措施。

三、各类农产品生产或屠宰企业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避免接触重点疫区高风险人群,如有接触,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自觉居家隔离。

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严禁使用禁限农药和其他违禁物质,保障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

五、对于各类蔬菜园,在保证蔬菜正常生长和保障供应市场的前提下,停止采摘、观光、休闲等服务内容。蔬菜园明显位置要悬挂条幅,张贴通告、明白纸,落实对生产场地、运输车辆、工作人员的消毒杀菌措施,净化种植环境,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动用一切手段保证我市农产品安全,杜绝疫情发生。

 

请牢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5050216 5050208

 

                                

   南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