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办事流程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0-03-24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大 中 小]
事项 名称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办理 条件
| 凡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南宫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规定的家庭,均可以申请城镇低保。 |
所需 材料 | (一)书面申请书; |
办理 程序
| 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按家庭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和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核查、审批的程序实施。 |
受理 部门 |
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政府民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