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防止产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此向您温馨提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0-03-26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

一、要建立明晰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劳动者求职务工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所签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工资标准及工伤保险等内容。

二、要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                    

劳动者要主动向用人单位提交个人信息,配合并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农民工花名册,做好农民工出勤和工作量记录。

三、要及时足额结算工资合法理性维权

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与劳动者结算工资,要做到月结月清,防止工资被连续拖欠。如出现工资拖欠的情况,劳动者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进行追讨,并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住建、教育、水务、交运、卫健、城管等部门投诉。如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未能解决,可向人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四、劳动者到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机构举报投诉时,应提供材料

劳动者填写举报投诉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出勤上工结算单、工程量确认单等证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拖欠工资的事实事项等。如用人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情况,人社部门将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单位、法人或主管姓名、职务、地址、电话等)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内容。

 

举报投诉电话:

南宫市政法委 :          0319-7295006   13722903373

南宫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0319-5058678  15930058369

南宫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13393098200

南宫市住建局清欠办:      0319-5221984-8560   1513199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