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4-03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  ]

关于《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减少机动车对环境的影响,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现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宫市生态环境分局反馈。

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8日

通讯地址:南宫市行政服务中心1523室

联系电话:0319-7295605

电子邮箱:ngdq5050312@126.com

2020年4月3日

附件: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