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4-03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减少机动车对环境的影响,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现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宫市生态环境分局反馈。
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8日
通讯地址:南宫市行政服务中心1523室
联系电话:0319-7295605
电子邮箱:ngdq5050312@126.com
2020年4月3日
附件:南宫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