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4-22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100     字体:[  ]

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废旧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西区)永昌路3,西至永昌路,南至规划文源二街,东至高压走廊,北至规划文源三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年处置利用废催化剂1000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西区)永昌路3

联系人贾艳青

联系电话137229077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兴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998号综合2#楼三层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319-2025788

邮箱:hbxxhb2016@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