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喀秋莎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润滑油精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6-01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6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宫市喀秋莎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润滑油精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宫市喀秋莎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润滑油精制加工项目

工程选址:南宫市经济开发区迎泽路1-2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10.8亩建设润滑油生产车间、控制室、泵房、罐区等,购置提取塔、管式炉、导热油炉、中间罐、原料罐、成品罐等生产设备84台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后,年产润滑油6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宫市喀秋莎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宫市经济开发区迎泽路1-2号

邮编:055750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03196007

邮箱:18903196007@163.com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fGbdI5VQSDeSiDlQyl4jg (提取码:47v7)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z9yaMoV270ykxucFCnyIQ (提取码:a4je)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061日至2020612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南宫市喀秋莎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20206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