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配租通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10-29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

南宫市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配租通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邢台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邢政〔2014〕11号)文件精神,拟定于2020年11月6日2020年度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进行配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2020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合格,并已填写2020年实物配租意向报名签字表》报名的住房保障家庭

二、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房源为观景台小区2#住宅。单套面积为46.9547.25。具体房源信息详见《2020年南宫市分配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

、承租费用

本次分配的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租金按照市场价收取,分季度按照梯度保障制度还补贴,保障对象承租后,物业、水、电、暖等费用自理。

、配租方法

本次配租采取公开抓号的方式。以当期申请的人数制作同样数量的号码纸房源信息或轮侯信息),用阿拉伯数字标记;按当次配房源数量,无规律的在已做成的号码纸上写上房源信息比如1-104代表1单元104);申请家庭抓到写有配信息的号码纸即为该套房的准租对象。抓到有轮侯信息纸比如轮侯001代表轮侯第一名)的家庭,按号码纸上数字顺序从小到大作为替补轮侯顺序。抓号顺序仅用于本次活动。

中号家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挑选楼层、户型、朝向、方位等,认为不合适的,可放弃本批次配租,放弃的房源由轮侯顺序靠前的家庭选择。

、申请分配程序

由住建局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汇总。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开抓号

市住建局按照申请情况,会同司法公证处、纪委等部门集合申请对象进行公开抓号,并对抓号结果现场记录、公示。具体抓号时间暂定2020年11月6日、地点南宫市广播局演播大厅

配租结果公示

市住建局将配租结果在政府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房屋配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住建局根据抓号确定的配租结果,为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办理入住手续。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持有效证件与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南宫市保障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书》(合同签订时间、地点由住房保障股另行通知),保障性住房租金每一年收取一次。每半年资格证审核一次,年审合格的家庭继续享受保障,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腾退。

安排入住

合同签订完毕按规定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后,由住建局通知物业管理单位安排入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相关规定

(一)本次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分配,当申请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数量超过保障性住房房源数量时,未能实现配租的家庭等待下一次配租。等待期内,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按原廉租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二)进入配租范围内的保障对象,双方互有调换意愿的可书面申请报住建局进行调整;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配租,视为自动放弃。

(三) 承租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因家庭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类型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变更住房保障类型或退出,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变更条件的按变更后的住房保障标准缴纳房屋租金,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腾退。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收入和住房状况,骗取住房保障的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有关规定,对骗租和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进行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情节较轻者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情节严重者,终身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股 5221984转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