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台账(6号已整改完成)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0-11-13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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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台账
  填报说明:表格空白处是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填报;要按市整改方案分工和有关要求逐项填报,不得更改主表格内容,并按照此表格建立本地、本部门整改台账。
 每周三报电子版,每月最后一周三报扫描盖章版,发邮箱dczg0319@163.com,并注明责任单位名称+报送时间),电话2585352,
 填报单位:   南宫市  (盖章)  
     
 填报日期: 2020 年11月13日
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
编号整改内容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 责任人督导
单位
督导责任人整改
时限
整改
目标
整改措施清单对照市制定的整改措施清单,按照完成时限表述整改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情况或推进情况(简明扼要、表达主题,不得照搬照抄整改目标或整改措施内容)整改进度(%)是否完成整改是否销号验收
6重型柴油车数量大。据统计,全市共有在统柴油货车120477辆,其中国四及以下车辆78832辆,占比高达65.4%。全市12吨及以上重型柴油车60504辆,较2017年增加8165辆,增幅达15.6%。张西军各县(市)党委、政府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王明新、王英刚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淘汰现有国三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车。(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在2020年6月底前,淘汰现有15260辆国三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禁止国五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主城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全力推进我市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淘汰工作。目前,我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共381辆,已全部淘汰完成,淘汰率100%。引导国五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绕行市区。100%
(二)2020年6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对主城区内客运、物流、环卫车辆、渣土车、企业运输车辆等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车辆替换。我市由城管局购置的14台环卫车辆已全部实现新能源替换。渣土车严格落实车辆备案审批制度,截至目前共有118辆在城管部门备案,纳入了渣土车监管平台,并全部实现新能源车替换。按照邢台市2020年大气强化攻坚方案要求,我市共有8家重点用车单位,其中2家有自有车辆,强强公司有1辆国五天然气货车,卓然新航公司有4辆国五天然气货车。其余6家企业均租用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