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系统切换期间注意事项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4-28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

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我市医保系统将于2021年4月30日18:00起停止运行,预计停机三周后上线测试运行,分级分批恢复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根据系统切换进度予以调整,届时将通过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为保障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现将系统切换期间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市域内就医业务

停机前无法办理出院的,无需中途结算,可在新系统正常运行后由医疗机构重新上传处方明细进行结算。

二、异地就医业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需异地就医的,可提前(2021年4月30日18:00前)通过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补充备案。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业务,需在系统切换完成后办理。

(二)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切换期间异地就医人员暂缓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待系统正常运行后再进行结算(未备案的需先补充备案);未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特别提示:自4月26日起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手工报销和生育津贴核定支副业务,切换后新系统可能存在运行不稳定而导致延时结算的情况,望广大参保人员谅解)。

(三)待遇享受。系统切换期间异地就医人员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均按正常备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三、门诊慢特病及特药人员待遇享受业务

请门慢特病、特药人员尽量在停机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备足药量;系统切换期间确需就诊就医购药的,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新系统正常运行后到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报销。

四、征缴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征缴业务,因系统切换导致4、5月份欠费的,不计算滞纳金。系统切换前已发征集单,但未成功缴费的,由医保部门、税务部门进行回退处理,新系统正式运行后,由医保部门批量推送并经缴费人核实后进行缴费。

已做新生儿参保登记,因停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缴费的,开机后请代办人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五、一次性趸缴业务

系统切换前已办理基本医保趸缴业务,但未成功缴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做回退处理,停机期间不再办理,新系统正式运行后,依据政策办理。
附件:1.《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2.《职工经办业务明白卡》
附件1

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南宫市

职工:5701036、5222433  
居民:5168958、5168286


附件2

职工经办业务明白卡
一、门急诊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2份;

2.住院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门急诊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门急诊明细原件1份;

5.住院病历首页;

6.急诊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本地外诊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2份;

2.住院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外诊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外诊审批表。

三、外地住院报销需要手续

1. 社保卡复印件2份;

2. 住院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 费用明细原件1份;

4. 中草药需提供处方;

5.  住院病历(全套)。 

四、异地特殊疾病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2份 ;

2.门诊特殊疾病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特殊疾病门诊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特殊疾病处方及费用明细原件。

注:以上资料于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提交。

五、大额报销需要手续

1.门诊特殊疾病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进入大额医疗报销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费用明细(有中草药的需提供处方);

4.外地住院登记表;

5.住院病历(全套);

6.社保卡复印件2份;

7.门诊特病处方原件。

六、生育报销需要手续

1.社保卡复印件2份;

2.住院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符合政策内生育相关材料;(或生育二维码信息);

4.费用明细;

5.住院病历(全套)

七、格列卫、达希纳报销需要手续:(限慢粒、胃肠道间质瘤患者)

1.社保卡复印件2份;

2.门诊收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购药所在医院处方;

4.诊断证明1份;

5.住院病历(首次报销需提供全套病例)。

 注:① 年度内格列卫限报4个月量,达希纳限报8个月量;   ② 限门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患者;   ③ 诊断证明和处方需有医师签字;  ④慈善总会相关资料。

八、生育津贴报销手续

1、生育津贴申报汇总表一份(单位盖章);

2、生育津贴申报表一份(医院、单位盖章、贴照片)

3、出院记录一份(医院盖章);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社保卡复印件2份(需开通银行功能);

7、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票丢失的,需填写申请书、承诺书,发票第二联盖医保科章和收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