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6-25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  ]

南宫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4号)和,市政府对202012月31日前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规范性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继续实施的21件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

二、对部分内容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部分内容与新的(含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部分内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排除限制公平竞争、违反产权保护制度、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已列入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证明事项;同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之间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2件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三、对于内容超过适用期,工作任务已经完成,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管理方式已经改变,有效期已经满且不需要延期的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8件。

 

附件:1.南宫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2.南宫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3.南宫市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化回录(8件)


 

附件1: 

南宫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文号

备注

南宫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南政发〔2017〕5号

保留

南宫市户外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南政发〔2017〕6号

保留

数字南宫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南政字〔2017〕75号

保留

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南政字〔2017〕88号

保留

南宫市大气环境质量奖惩办法

南政字〔2017〕89号

保留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宫市南宫湖、冀吕西支渠、西唐苏渠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南政决字〔2017〕1号

保留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宫市清凉江、清西干渠等25个河道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南政决字〔2017〕3号

保留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宫市乔村渠、西流渠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决定

南政决字〔2017〕3号

保留

南宫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与补偿标准的通知

南政字[2018]21号

保留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南政发[2018]1号

保留

《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南政办字[2018]2号

保留

《关于明确南宫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范围收费范围的通知》

南政办字[2018]10号

保留

《南宫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南政字[2018]103号

保留

《南宫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2019-111

保留

《南宫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2019]-63

保留

《南宫市长期护理居家护理保险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2020]-10

保留

《南宫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南政办发[2020]2号

保留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


保留

《南宫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政字[2020]33号

保留

《南宫市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南政办[2020]14号

保留

《邢台市南宫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南市烟专[2021]4号

保留

(共保留文件21件)

 

附件2 

南宫市人民政府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名称

文号

备注

关于进一步加强散煤整治及管控工作的通知

南政办字〔2017〕50号

废止

关于引江水水价补贴及供水企业降耗增效奖补办法

南政字〔2017〕29号

废止










         

(共废止文件2件)

 

 

 

 

 

附件3

南宫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名称

文号

备注

南宫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管理办法

南政字〔2016〕28号

超过时效期

南宫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南政字〔2016〕45号

超过时效期

南宫市土地征收实施办法

南政字〔2015〕43号

超过时效期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南政发〔2015〕4号

超过时效期

关于南宫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

南政办字〔2016〕14号

超过时效期

关于对推行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方案

南政字〔2015〕17号

超过时效期

关于东进大街西延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决定

南政字〔2016〕63号

超过时效期

关于东进大街西延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南政征〔2016〕1号

超过时效期

 宣布失效文件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