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购买风险提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1-10-21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02     字体:[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公示信息不一致、且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即是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取得网签备案合同的即是风险。

四、购房者与未在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与未受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收取任何佣金以及“电商费”“服务费”“咨询费”的即是风险。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是风险。

八、购房人不预先进行征信查询,或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协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贷款资格的即是风险。

九、购房者使用“首付贷”“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的即是风险。

十、购房者接受未进行从业实名认证,未佩戴实名登记卡的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经纪人员提供购房服务的即是风险。

十一、房地产中介机构以任何理由,要求售房人质押房产登记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即是风险。

十二、拟购房屋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以及其他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即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