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公开承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1-12-22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大 中 小]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公开承诺
按照省市“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专题活动部署,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紧紧围绕“4421”工作思路,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将专题活动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有力推动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现按照公开承诺相关要求将全年目标任务公开承诺如下:
1.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咬定PM2.5下降22.2%,达到42微克/立方米目标不放松,综合指数控制在4.62,同比下降17.5%,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市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全市无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完成24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贯彻落实已下放的省生态环境厅、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简政放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正向拉动作用。
3.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实施分类处理,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一律加快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
4.精简审批环节,不违规设置或保留下级部门初审及其他部门的预审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直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备案,不进行审批,直接进入事中、事后监管。其他服务类事项直接备案。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通过电话、邮箱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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