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2-31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要求,现将2018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我市财政局承担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为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财政局相继转发了《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出台了《南宫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南办字77号),逐步加强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2.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摸清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按照省市安排,每年定期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报、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情况统计工作,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准确反映所有国有资产状况,提高报表编制质量。2018年为了配合做好人大报告工作要求,财政局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编报培训会议,切实加强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国有资产家底,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提高了国有资产监管公开透明度。
截止2018年底,我市共有110家行政事业单位录入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总额达到1571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922.6万元,固定资产96858万元,在建工程15276.2万元,无形资产4038.1万元;负债14856.2万元,净资产142322.9万元。
3.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处置等工作。一是要求各单位对于新增资产及时向财政局备案,并做好账务处理;二是按照《南宫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南办字77号)文件要求,规范资产处置,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动态监管各单位资产状况。
4.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照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我市开展了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缓慢问题的整改工作,出台了《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对整改问题进行自查,并进行“回头看”工作,完善各单位监管制度,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
(二)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情况
按照省、市做法,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应由政府设立的独立机构“国资委”来履行,现由于我市未设“国资委”,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暂由财政局牵头,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监管实施。
1.我市国有企业情况。目前,纳入我市资产统计的国有企业共10家,分别是河北省南宫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南宫市自来水公司、南宫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南宫市林产品公司、南宫市兴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南宫市兴业铜锣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宫德聚建设有限公司、南宫市兴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宫市物资总公司和南宫市城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0409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095.47万元,固定资产8588.14万元,在建工程30664.8万元,无形资产7684.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8152.1万元;营业收入1738.2万元,利润总额-723.23万元。
2.制度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制定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南宫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加强国有企业监管。
3.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情况。为更好地掌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今年,我市开展了企业年度决算报表、资产统计报表编制工作,并形成了按月报送企业财务快报制度,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的动态监管。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1.自然资源总量。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在总量、制度建设和保护利用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已基本摸清主要门类自然资源数量。已经建立了主要门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统计制度,包括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水资源调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耕地质量年度更新分等定级与监测评价等,基本掌握了各类自然资源数量和部分资源质量情况。
2.国土空间开发。通过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建立国土规划制度,按照《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引导和管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等各类活动。二是建立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正在启动“多规合一”。三是建立健全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构建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3.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工程实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一是推动国土综合整治,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整治,推动统一保护和系统修复。二是开展废弃砖瓦窑复垦生态修复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加强地热资源管理,通过回灌措施,彻底杜绝地热水直排。
4.生态文明建设。通过重大制度改革,促进美丽南宫建设。一是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形成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思路。二是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扩大有偿使用范围,提高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维护国家所有权益。
5.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一是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了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我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6.85万亩,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二是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引导建设多层工厂,提高土地解决利用水平。三是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水资源管理责任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形成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四项制度”。
根据2018年南宫市土地变更调查初步成果,全市土地总面积86326.2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9442.7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3247.37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636.16公顷。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3291.15公顷,园地面积1130.85公顷,林地面积1563.51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3457.25公顷。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3247.37公顷,其中城市用地1698.38公顷、建制镇用地764.7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149.57公顷、采矿用地110.2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463.0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61.32公顷。
其他土地3636.16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 984.11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652.05公顷。
二、我市国有资产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经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有些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机构不够明确。由于我市未设国资委,也一直没有明确哪个部门集中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对国有企业监管的职能分散在财政、发改、人社、行业主管部门等各个部门,具体为财政部门负责国有企业财务统计工作,发改、人社部门负责企业改革改制、人事(薪资)管理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党建、人事任免等工作,导致我市国有企业监管职能不够理顺,存在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相对淡薄。一是随着近些年来国家、省、市对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事项也越来越多,而我市资产管理工作多由财务人员兼顾,缺少专门的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岗位和人员,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对资产监管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导致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开展不够顺畅。二是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新增的国有资产应及时入帐并报财政局备案;处置、报废的资产应及时进行事前审批,并按照处置流程尽快办理,及时入账。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新增、处置、报废、备案等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对单位资产进行相应的处理、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监管机构。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国有企业监管职能机构,理顺国有企业监管职责,落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和人事管理工作,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宣传,逐渐增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主动加强与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的沟通,确保将各级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落到实处,综合考虑我市资产管理的现状,逐步建立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管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从进到出的全流程监管体制,尝试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以及国有企业财务日常监管制度。
3.加强培训,引导各单位逐步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在各单位中加强宣传,建议各单位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和人员,着力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和技能培训,借助资产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对全市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
4.做好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所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下一步将加强各单位相关人员资产统计工作的培训,从基础入手,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以及市人大提供最真实、最全面、最准确的数字。
5.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在理顺国有企业监管职责的基础上,积极按照上级改革要求,着力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6.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的资产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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