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1-10-08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大 中 小]
为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稳定性,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种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南宫市财政局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宫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社[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2021年实现了灵活就业,已按规定标准缴纳了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补贴要求
养老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50%。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包括查出名下有营业执照信息等人员),经审查核实后,手续一律退回。
三、办理时间
2021年10月8日—11月8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申报材料
1、《南宫市灵活就业人员审核认定表》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2021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在手机上下载河北人社APP打印本人河北省就业创业电子证2份,对于旧证换成新证的,要提供时间证明等相关材料;
4、《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复印件1份。
6、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
7、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必须激活社保卡银行账号,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
8、本人联系电话号码。
9、《个人____ 补贴申请表》
10、个人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信息承诺书
11、个人信用承诺书及名下没有营业执照的承诺书。
五、办理地点
南宫市政府大楼309室。
六、联系电话 5058118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