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2-01-21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5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南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职责:
(一)、道路交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国县道、县乡道路实行统一科学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高效便捷。
(二)、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交通参与的主体机动车和驾驶人实施有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社会生活安定。
(三)、交管政务管理:开展交通法制建设与安全宣传、交警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经费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调研工作,组织、规划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通讯网建设和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统筹。
机构设置: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南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行政 | 财政拨款 |
二、单位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单位当年全部收入。2022年预算收入24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2年支出预算24万元,其中全部是项目支出24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10万元和委托业务费14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24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9万元,主要为上年度收入增加,本年度预算安排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预算绩效信息
1、市县交管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预算执行率实现百分百。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修机动车 | 维修机动车等数量 | ≥5辆 | 单位执法执勤用车12辆 |
数量指标 | 事故科事故鉴定 | 事故科事故鉴定、酒精血液检测次数 | ≥10次 | 2021年事故科委托业务次数约20次 | |
质量指标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 | ≥95% | 2022年事故肇事逃逸破案占肇事逃逸案件比率 | |
时效指标 | 机动车保险缴纳及时性 | 每年及时缴纳机动车保险 | 按规定缴纳车辆保险 | 按照规定缴纳车辆相关保险 | |
成本指标 | 机动车使用成本 | 每辆机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成本 | ≥5000元 | 历年车辆维修成本 | |
成本指标 | 事故鉴定成本 | 事故鉴定成本 | ≥1000元 | 2021年事故科鉴定费每次最低1000元,最高4000元不等。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预算金额 | 项目预算金额 | 24万元 | 2022年省管预算资金计划金额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事故财产损失下降率(%) | 事故财产损失下降率(%) | ≥1% | 事故财产损失率较上年下降1%及以上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 | 通过维修机动车等,保障机关单位运作良好。 | 单位执法执勤用车正常执勤 | 保证单位执法执勤车辆正常使用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障社会发展 | 保障本市道路畅通,出行安全,拥堵率比上年同期减少的比率 | ≥1% | 出行拥堵率比上年降低1%及以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效果持续时间 | 效果持续时间 | 2022年全年 | 效果持续2022年全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 ≥95% | 单位工作人员190人,计划2022年发放问卷190份。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南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451205281南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2022年 预留中 小微企 业份额 | ||||||||
项目名称 | 预算 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单位 资金 | 财政拨 款结转 | 非财政 拨款结 转结余 | ||||||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无政府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南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1.94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00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451205281南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截止时间:2021-12-31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231.94 | |
1、房屋(平方米) | 4194 | 192.80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4194 | |
2、车辆(台、辆) | 1 | 24.00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
4、其他固定资产 | 19 | 15.14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