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受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3-02-18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94     字体:[  ]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继续受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现就继续受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因受2022年疫情影响没有按时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手续的人员。

二、补贴对象:2022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和2022年以前申报过且继续享受的人员,在2022年实现了灵活就业,已按规定标准缴纳了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三、补贴要求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享受本次补贴时间为2022年1-12月份,对已享受过补贴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对2022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下月起享受。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包括查出名下有营业执照信息等人员),经审查核实后,手续一律退回。

四、受理时间

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逾期不再办理。

五、申报材料

(一)2022年新申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提交:

1、《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1份及小2寸照片1张。

2、《南宫市灵活就业人员审核认定表》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2022年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在手机上下载河北人社APP打印本人河北省就业创业电子证2份,对于旧证换成新证的,要提供时间证明等相关材料。

5、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

6、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必须激活社保卡银行账号,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

7、本人联系电话号码。

8、个人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

9、个人信用承诺书及名下没有营业执照的承诺书。

(二)2022年以前申报过,2022年需要继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需提交:

1、《南宫市灵活就业人员审核认定表》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对于旧证换成新证的,要提供时间证明等相关材料。

4、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必须激活社保卡银行账号,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

6、本人联系电话号码。

7、《个人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

8、个人信用承诺书及名下没有营业执照的承诺书。

五、受理地点

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8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六、联系电话:5058118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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