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审证)业务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2-02-14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48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审证)业务的
公 告
因疫情原因2022年12月中旬住房保资格审查(审证)业务未开展。按照政策规定及保障资格审查要求,请租住政府公租房的住房保障家庭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止,由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因生活不能自理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上述证件,并拍摄其本人当天视频录像),到市住建局426房间进行审证工作。
审证同时时须签署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承诺书,对家庭情况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不仅追回违规领取的房租补贴,同时对其本人和家庭成员列入诚信黑名单。望知情者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3日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