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方案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3-24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76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南宫市教育局2023年抽查工作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3日至4月28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南宫市区域内随机抽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为准。
二、检查方式
以教育局教育股、幼教股、师教股、教研室为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对被抽查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课时落实,课程建设,教学训练,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器材配备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
四、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南宫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学校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南宫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学校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南宫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