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家庭年审提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01-11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一、租住政府产权公租房保障家庭:
租住政府产权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审时间为每年6月10日—20日和12月10日—20日,望各保障家庭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住房保障资格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到住建局426房间(地址:东进街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综合办公大楼)办理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二、领取租赁补贴保障家庭:
领取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年审时间为每年年3月10日—20日和9月10日—20日,望各保障家庭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住房保障资格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到住建局426房间(地址:东进街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综合办公大楼)办理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注:
1、住房保障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停止发放补贴:有房(因未办理房产证存在侥幸心理瞒报房产的,一经查出,后果自负);有车;有工商执照(个体户);有公积金;有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有退休金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标准的。
各保障家庭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我局主动申报,配合动态管理,否则一经查出将记录诚信档案直至取消保障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接受群众对有异议的住房保障在保家庭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5221984转8426
举报邮箱:ngszjjbzg@163.com
3、注意如果有人给你打电话或上门让你领取住房补贴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切勿轻信,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有必要亲自去住建局反映、核实。
4、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变更的,及时告知我部门,以免收不到通知、影响补贴上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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