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型市直机关建设】南宫市文广体旅局关于加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备案管理的通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时间: 2023-06-27      发布机构: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  ]

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质量,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要求:


一、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或机构应在考级活动5日前,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备案。


二、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或机构应于考级活动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备案。


1.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委托承办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考点单位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考级机构和委托承办单位的考级合作协议,委托承办单位和考点考级合作协议。

3.本次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生准考证复印件。

4.本次考级考官考官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级现场核对原件。

5.本次考级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突发事件预案。


三、考级机构于本次考级结束90日内将本次考级结果报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四、未按规定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广大群众对考级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9-5051195




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