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情况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3-03-20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现对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度年检的全市性社会组织予以通报公告:
一、社会团体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1年度年检的3家社会团体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责令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市民政局按规定进行补检,否则视为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名单如下:
1.南宫市农业蔬菜产业协会
2.南宫市游泳运动协会
3.南宫市农民体育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的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请在10日内到南宫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市民政局将按照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名单如下:
1.南宫市新兴职业培训学校
2.南宫复兴医院
3.南宫市金太阳幼儿园
4.南宫市橄榄林幼儿园
5.南宫市英晖职业培训学校
以上被公告社会组织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南宫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0日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