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职工病退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3-08-01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58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人社厅和邢台市人社局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开展我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病退工作,现将病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时间
病退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8月7日。
病退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或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因病提前退休年龄,即:依据档案记载,男职工为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职工为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三、提交申请地点
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18室
咨询电话:5058916 5058558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