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宫市塑钢材料经营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3-08-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2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塑钢材料经营公司(刘存海)因保管不善,将南国用(2007)字第02-19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宫市塑钢材料经营公司(刘存海)
2023年8月8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3-08-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2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塑钢材料经营公司(刘存海)因保管不善,将南国用(2007)字第02-19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宫市塑钢材料经营公司(刘存海)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