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3-10-09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69     字体:[  ]

为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性,鼓励和支持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邢台市财政局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财社[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 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 要求:以上两类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标准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期限

1.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享受本次补贴时间为2023年1-12月份,对已享受过补贴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对2023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后办理就业登记月起享受。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包括查出名下有营业执照、股东、理事等市场主体注册信息人员),经审查核实后,手续一律退回。

三、受理时间

2023年10月10日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份。         

2.《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1份,粘小2寸照片1张。

3.《南宫市灵活就业人员审核认定表》1份。

4.《承诺书》1份。

5.《身份证》、《社保卡》(必须激活社保卡银行账号,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河北省就业创业电子证》1份(本人手机河北人社APP下载打印或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打印)。

7.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        

8.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缴费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

五、受理地点

南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胜利东街2号

   六、联系电话:5058118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