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2-26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邢台市人民政府:
我市按照邢台市制定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我市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决策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监督,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依法治市办向全市各单位转发《邢台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县同创”工作方案》,制作《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联络人名单》,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保质保量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市依法行政办制定《南宫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实现南宫市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南宫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邢台市《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细化各项职责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2021年11月22日,邢台市委督察组在组长石富荣的带领下,对我市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
(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南宫市委、市政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出台了《中共南宫市委、南宫市人民政府〈2021年工作要点〉》《南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政府工作报告》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领导不定期听取全市法治建设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南宫市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要求,建立南宫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积极落实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工作安排,依托数据库建设和运用,实现公平竞争审查统筹协调一体化、信息统计制度化、文件抽查常态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规范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行“承诺即开工”机制,采用“以照为主,承诺代证”的方式,首批对27项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实现了企业开办1天、不动产登记3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28天完成的“1328”目标;相继推出“信易批”、“信易税”、“信易购”、“信易+共享单车”等10个“信易+”场景,其中“信易贷”平台已有万余家企业入驻,推送金融产品15个,累计发放信用贷款9亿余元。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已为近千家企业成功修复信用,帮助企业重新获得招标投标、信贷审批等资格。
(三)全面清理涉企、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价格收费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检查整治实施方案》《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方案》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发改局联合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情况进行规范清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为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涉企收费执收部门召开动员会议,逐项核对,分类梳理,编制《南宫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要求执收单位在部门官网或者收费场所做好公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通过各单位自查情况看,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对我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完善基本信息和台账,确保各社会团体都按照章程进行活动。市民政局大力支持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事业发展,开通绿色咨询电话0319-5222632,对有意向的社会组织给予政策指导,不存在干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0年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202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内容涉及环保、医保、城市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进行审查,要求起草部门提交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上位法依据、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和协调处理情况、制定机关法制审核机构的合法性审核初审意见、集体讨论笔录等材料。结合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进行法制审核,所有文件制定主体适格,法律依据明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文件公布15日内向南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邢台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备案。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
(二)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我市印发了《南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2021年根据《南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我市《南宫市长期护理居家护理保险服务实施细则(试行)》([2020]-10)开展实施后评估。
2021年7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我市经过梳理汇总,共有21件拟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超过法定时效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因机构改革形式变化或工作任务已完成拟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拟列入年度修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我市出台了《南宫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南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南宫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制度》《南宫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规定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执行和监督等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出台《市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度》,建立旁听代表库,市政府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听取群众意见,接受民主监督。出台《南宫市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决策实施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征求社会群众及相关组织的意见。我市所有的重大行政决策都提交政府常务会,在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出台了《南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对涉及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参与重大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南宫市政府官网公示了《河北省南宫市开发区区域评估报告》,具体包括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南宫经济开发区(东区、西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等内容。
(四)强化合法性审查。我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市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政府法律顾问严格按照《南宫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审核文件内容、制定程序、职责权限、法定期限等,出具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治保障。2021年8月我市审核《南宫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1件。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我市印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和农业等4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分别加挂“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南宫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宫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宫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锁定行政编制,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编制,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编制,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我市持续推进乡镇执法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研究我市下放乡镇街道执法事项,2021年3月新下放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事项25项;制定《南宫市2021年乡镇和街道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由市直下放单位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20学时专业知识轮训,司法局组织2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为乡镇街道办理罚没许可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出台《关于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手把手”帮扶指导的意见》,开展市直下放单位对乡镇执法“手把手”帮扶2轮多,对15个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进行传、帮、带;对乡镇执法情况进行月考核月通报月案卷评查,结合上级乡镇改革督察,实地监督检查15个乡镇街道2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推动我市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
(二)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1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对32个市直执法单位和15个乡镇街道办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在编、在执法岗位工作才能申请办理执法证件,且经过岗前培训、考核,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者,才能发放执法证件持证上岗,今年清理掉48名身份不合格人员,按程序注销执法证件。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邀请律师、市直下放部门法制科长、业务骨干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2021年8月根据《南宫市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通知》的要求,依托邢台市司法局法治在线培训系统对全市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20学时网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正式考试。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印发《乡镇和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三项制度办[2021]1号) 、《南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南三项制度办[2021]2号)等文件,推动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工作。各执法单位修订行政执法三个办法、完善四类文本、重新编制五个清单,积极利用南宫市信息公开平台,将行政执法流程图、权利清单、三项制度等在事前事项专栏公示公开,行政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事后专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照相机106台、录音机95个、摄像机62台、视频监控设备282个,执法记录仪670部,手持执法终端187台,无人机1部。乡镇和街道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中的A类标准配备设备,达到3名执法人员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要求,并建立执法影像档案,确保案件可查询、可追溯,实现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市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同时各执法单位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我市已有27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建立了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核人员78人。1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核人员30人。
(四)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市司法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网上巡查,抽查执法公示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抽查,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2021年度我市评查市直部门案件420本,乡镇执法案卷25本,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22份,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根据邢台要求,每月对乡镇(街道)已办结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政府履责公开透明
(一)自觉接受各类监督。2020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6件,分别落实到40个部门和单位办理,按时办结率和答复函规范化率100%、走访率98%、落实解决问题比率70.8%、代表满意率98%;承办政协委员提案65件,分别落实到32个部门和单位办理,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化率100%,走访率98.4%,落实解决问题比率83.1%,满意率98.4%。
市检察院制定《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构建“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核心、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公益诉讼”新机制。2020年1月至11月,市检察院直接向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08份,回复率100%,采纳率100%。2021年办理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向南宫市人民法院发出2份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并采纳;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2份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并采纳。
(二)加强行政监督。印发《南宫市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对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以及违反各项层级监督制度的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市财政局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分配财政资金,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无预算不支出。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公示、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及时公开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公示等各类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本年度共计发布信息4000余条。严格规范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保证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畅通,推行答复格式文书,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14件申请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1件申请正在办理中。我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开设微博、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账号46个,并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作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面提升。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宫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平台建设方案》等文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政法工作要点及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在市级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综合运用调解、诉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多元调解服务;在乡镇(街道),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统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等力量,形成一个窗口对外,多个后台支撑的多元调处模式;在农村(社区),依托村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统筹整合农村治保会、民调会等基层力量,建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的村级矛盾多元调解平台,切实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最大限度的把风险消除在源头。我市诉调对接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均已建设完成,组建立了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并实现了乡镇个人品牌调解室和乡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覆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初步形成。2021年1-6月份共调解矛盾纠纷724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南宫市15个乡镇(街道)、456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调解员52人,村(居)调解员1413人,其中专职人员103人,人员实现了全覆盖。市财政局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并对此项专项经费事前、事中监督,事后问效,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经费效益。
八、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普法宣传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初制定《2021年南宫市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今年共开展学法12次,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司法局组织全市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2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南宫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次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新任职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非公企业党建培训班和专题班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知识培训班等多个班次,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培训。2021年至今我市组织开展了5次部门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二)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入推进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阵地建设。6月1日走进国瑞小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南宫市实验中学、第二中学、第一小学、国瑞小学、南街小学、新城小学开展“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禁毒法治宣讲活动,随后联合教育局在55所中小学校通过网络平台同时收看禁毒宣传视频,南宫市司法局联合市妇联、团市委,在丰翼小学开展“上好开学第一课 法治宣讲促成长”防范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南宫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疫情防控等市重点工作及“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法治宣传时间节点,司法局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普法文章;疫情期间,LED宣传车每天不间断滚动播放防疫知识和相关政策;组织优秀律师代表、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3次下乡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两次深入企业走进南宫市华安钢结构有限公司向工人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暨“禁毒宣传进企业”活动;深入南宫市6所中小学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乡村为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明白人”讲解《民法典》知识;在乡村集市开展“法律宣传赶大集”活动在村庄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宣传笔等宣传品,向村民讲解《民法典》法律条文等。
九、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来看,我市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原因是思想认识仍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有力,执法科技含量不高,执法基础依然较为薄弱。原因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部分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存在执法人员、执法装配等不平衡现象,执法数量多、执法人员多的单位推行三项制度较好,执法数量少、人员少的单位仍有差距。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尚需提升。主要原因是法制办合并到司法局后,机构建设过于简单,人员、设备配置较为薄弱、办公经费不足。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完成对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职能,监督职权得不到有效的行使和落实。
十、2022年推进工作安排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工作。2022年继续实施市政府、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加强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决策启动前的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后的处理和反馈、执行后的纠错和调整等工作。
(二)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推进乡镇和街道执法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在全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2022年罚没许可证年检、2022年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等工作。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大力推进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2022年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强化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延伸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致力提升法治能力水平。2022年继续组织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举办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讲座,持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