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4-02-06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大 中 小]
中共南宫市委
南宫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内容列入全年培训计划,共计22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科学设置“全面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依托党校、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举办“南宫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专题培训班;加强党章、基层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抓统筹、统筹抓,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6月2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全市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7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工作会议,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为经济强市、美丽南宫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全市43个政府部门完成编制权责清单工作。一是对各部门的权责清单采取“三上三下双确认”的方式进行集中审核,28个市直部门共梳理行政权力2725项,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服务大厅等进行全方位公开公示。二是向基层放权赋能,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梳理了15个乡镇和街道的权责事项220项和开发区行政权力20项,巩固了乡镇街道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的改革成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以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为抓手,持续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需求,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推广“最多跑一次”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二是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南宫市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和《南宫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向社会公布,要求不得随意增加备案条件、备案材料,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备案,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备案;申请行政许可,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环节,提高备案和许可办结效率;三是积极落实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以便民利企为导向、诚信守诺为支撑,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许可、监管部门履诺核查”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告知承诺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减少办事群众跑腿次数、减少审批时间和审批环节,为行政审批“瘦身”,为群众办证“减负”;四是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印发《南宫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办证成本;五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定印发《南宫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34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市场主体409户;内部抽查36次,检查市场主体1225户,实现了“一次检查,全面体检”,为企业创造了良好发展环境;六是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大“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推广力度,实现监管行为系统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我市监管力度;七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等八个制度,制发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八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与山东省几个县市区签订“跨省通办”协议书,明确通办事项清单,搭建两地通办战略框架,实现异地可办,方便办事群众,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跨省通办”;九是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印发《关于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若干措施》,对“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各部门建立联办机制,做好协调沟通,加快推动改革落地落实。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打造最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过五查五看五纠正,规范执法行为,最大程度减少违法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增强企业获得感、安全感;二是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设置了民营企业绿色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快速受理机制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制,统一受理、流转、督办、答复企业各类涉法涉诉事项,服务好民营企业,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健全“府院联动”机制运用。召开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破产案件审理调度会,研究调度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听取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情况汇报,进一步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提高市场主体出清效率、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南宫市重大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重大决策事前法律咨询制度》《南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暂行)》等文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制度,完成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6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并将此次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出台《南宫市重大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重大决策事前法律咨询制度》《南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执行和监督等程序,强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对于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不予提交决策机关讨论。6月我市制定了《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
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重大决策事前法律咨询制度》《南宫市关于推动落实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设立工作的通知》,目前政府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29名。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法律顾问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实际,重点对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项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不得以征求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核。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常务会议,现场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保障重大决策合法有效性,在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违反法律法规的政策出台。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全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系列改革重点工作。一是梳理乡镇事项清单,及时统计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我市15个乡镇和街道开展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权责事项220项,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接受监督;二是落实案件移送、乡镇执法责任制度,印发《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的通知》《南宫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文件,严防权力被滥用;三是组织各领域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并开展专业能力培训,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进一步实现接得住、接得好;四是由市直单位帮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保障下放处罚事项接得住;五是举办乡镇执法队长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对乡镇执法队长和业务骨干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执法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信用南宫平台、各执法单位办事窗口、宣传栏等载体对各执法单位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开展8次专项监督,对公示不规范单位下发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37份,提升我市执法公示工作成效;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转发《河北省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2022年版》,进一步优化执法文书;开展三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取市直重点领域执法案卷32本,乡镇(街道)执法案卷31本,印发案卷评查通报,下发执法监督通知书共计48份,推动各相关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执法单位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对外公布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印发《南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应急预案的通知》,完善全市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南宫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官市金融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纳入我市数字化预案休系,完成我市1件总体预案,35件专项预案和13件部门预案的数字化预案管理平台建设。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组建城管局防汛抢险队、应急管理局救援队、住建局抢险队等各类队伍共计25支,修订我市乡村两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名单,目前全市15个乡镇464个行政村共计4000余名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登记造册。组织开展2023年南官市军地联合防汛抢险应急演练、2023年南宫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等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应急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扎实推进和加强社会治理
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南宫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委员会,设在市司法局。目前,我市建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471个,其中乡级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456个,调解员1877人。各调解委员会可将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疑难纠纷案件交由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解,形成全方位、多层级联动调处格局。
(二)加强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023年以来立足新时代、新要求、新情况,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牵引,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办案人员行政复议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成立南宫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助力行政复议案件提质增效。2023年我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交管部门。行政诉讼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进行诉讼答辩,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低于90%。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为人民谋幸福。一是完善党内监督、纪检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二是认真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部门贯通协作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不断增强统计、审计监督合力,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三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取市直重点领域执法案卷32本,乡镇(街道)执法案卷31本,印发案卷评查通报,推动各相关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整改;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及各乡镇办,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六是严格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和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一是建成全市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从市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协调沟通,加强宣传推广“冀时办”掌上办APP应用办事便利化,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二是建立健全政务数数据共享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职能边界和工作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三是依托市级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使用垂直系统办理签发的证照在48小时内录入信息,生成电子证照;使用市级一体化平台办理签发的证照,配置制证功能,实时生成电子证照,加强政务信息的优化整合。
九、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自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一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举办第15次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让“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法律明白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引导其积极履行“法律明白人”职责,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丰富普法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精准推送法治内容,提升普法实效;在《南宫晚报》设有“普法园地”专栏,刊发普法信息;结合“平安建设进万家”活动,零距离为群众宣传其所需所盼的法律服务、惠民政策等,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共筑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屏障;四是依托主题普法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主题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宪法“九进”,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提高我市法治化建设水平。
2023年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市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建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等。
2024年我市将提升法治效能、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中共南宫市委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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