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三和、谦通、冀南、方远等4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3年10-12月份管理服务补贴的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2-19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58     字体:[  ]

截至2023年12月30日,我市的三和、谦通、冀南、方远等4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37个项目共带动就业528人,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20〕60号)、《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宫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宫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人社字〔2015〕10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邢人社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经认真审核,共需拨付管理服务费110914.83元。其中三和71户,带动142人,管理服务费补贴30833.24元;谦通76户,带动162人,管理服务费补贴32831.82元;冀南57户,带动115人,管理服务费补贴24166.52元;方远33户,带动109人,管理服务费补贴23083.25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19日——2024年02月21日

联系电话:0319-5058118(传真)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