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三和、谦通等2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2024年04-06月份入驻实体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7-17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  ]

截止2024年06月30日,我市的三和、谦通等2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共有112户入驻,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及计算方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19〕35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20〕60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邢人社发〔2021〕8号)、《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宫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宫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人社字〔2015〕10号)等文件规定,经认真审核,需拨付04-06月份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405103.58元,其中:三和51户,补贴165582.5元;谦通61户,补贴239521.08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17日——2024年07月19日

联系电话:0319-5058118(传真)

三和2024年4-6月份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51户)(1).xls

2024年4-6月份谦通基地水电费补贴花名册.xlsx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