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第一批次)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南住建双随办[2024]2号 发布时间: 2024-09-18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50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南宫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南双随机办〔2024〕2号)》及《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南住建双随办[2024]1号)》要求,为做好抽查工作计划中第一批次的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南宫市域内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0%。抽取对象时应用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信息,对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风险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
三、抽查实施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四、抽查计划名称、依据及事项
(一)抽查计划名称
城市供热监督检查(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第一批次)
(二)抽查事项
是否符合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技术力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存在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供热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抽查由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2、局双随机办负责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抽取并分派被抽查对象;双随办负责此次抽查行动的指导、协调、组织。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局双随机办组织抽查协调会,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
2、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比对和确认。
3、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4、系统管理员将通知抽取到的执法检查人员做好相应准备。
5、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单位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经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4、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抽查的执法队员要按照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抽查有序开展。
(三)抓好教育培训,保障抽查效果。单位要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抽查前的精准培训,包括抽查软件的使用、检查内容、工作程序等,从能力建设方面保障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此类培训情况应当计入月报表上报。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四)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企业,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