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邢台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拨付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技能鉴定补贴的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11-20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97 字体:[大 中 小]
现对拨付邢台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对拨付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鉴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
(一)网络直播营销培训
2024年邢台技师学院在我市举办网络直播营销(专项能力)培训班3个,经线下培训,有34人培训合格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其中2人提供就业收入证明。按照文件要求,培训合格后,已实现就业的(3个月内),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实现就业,取得证书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本次申请拨付补贴金额共20700元(详见下表)。
(二)育婴员培训
2024年邢台技师学院在我市举办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经线上线下培训,有13人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1人提供就业证明。按照文件要求,培训合格后,已实现就业的(3个月内),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实现就业,取得证书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本次申请拨付补贴金额共11660元(详见下表)。
二、鉴定补贴情况
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于2024年9月28日对育婴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经考试合格取证13人。按照《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和《河北省人社厅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文件规定,育婴员职业技能鉴定(认定)职业分类均为二类,收费标准为210元/人,本次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申请鉴定补贴共2730元。
综上所述,本次申请拨付的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合计3509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培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9室)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319-5058696
(公示花名册附后)
附件: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