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的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12-10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48     字体:[  ]

现对拨付邢台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培训补贴、拨付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技能鉴定补贴和拨付邢台技师学院培训补贴以及鉴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邢台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培训补贴

      2024年邢台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在我市分别举办食品安全管理师、育婴员培训班,经线上线下培训,共有32人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并全部提供就业证明,其中,食品安全管理师17人,育婴员15人。按照文件要求,培训合格后,已实现就业的(3个月内),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实现就业,取得证书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本次申请拨付补贴金额共44550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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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技能鉴定补贴

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于2024年11月9日对育婴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经考试合格取证15人。按照《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和《河北省人社厅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文件规定,育婴员职业技能鉴定(认定)职业分类均为二类,收费标准为210元/人,本次河北省婴幼褓育服务协会申请鉴定补贴共3150元。

三、邢台市技师学院拨款情况

(一)培训补贴

       邢台技师学院于2024年5月16日至6月3日在我市举办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班,经线上线下培训,有22人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其中8人提供了就业证明。按照文件要求,培训合格后,已实现就业的(3个月内),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实现就业,取得证书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本次申请拨付补贴金额共42240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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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定补贴

邢台技师学院于2024年7月22日对无人机驾驶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经考试合格取证22人。按照《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和《河北省人社厅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文件规定,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认定)职业分类均为一类,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本次邢台技师学院申请鉴定补贴共6600元。

综上所述,本次申请拨付的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合计9654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培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9室)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0319-5058696

(公示花名册附后)

1.培训补贴公示名单.xlsx

2.鉴定补贴公示名单.xlsx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