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告送达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1-13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81     字体:[  ]

南宫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上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宫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南宫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地址:南宫市东进街2号。

联系电话:0319-7298770                             

2025年1月9日

附: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南宫市鸿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南宫市红十字心脑血管病医院(南宫友谊医院)

南宫市小太阳宝宝屋幼儿园

南宫市蓝天幼儿园

南宫市阳光双语幼儿园

南宫市孝敬幼儿园

南宫市艺童幼儿园

南宫市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服务中心

南宫市启慧幼儿园

南宫市欣新幼儿园

南宫市毛皮产业协会

南宫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