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商务局关于征选第三批3C产品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5-13 发布机构:商务局 浏览次数:64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邢台市征集3C数码产品参与主体工作安排,现在我市征选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第三批参与主体,参与活动商品为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4日-5月16日。
二、申报条件
(一)从事3C产品销售业务,获得3C产品品牌商授权书,
且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企业。
(二)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
的能力。
(三)具备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
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河北省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通知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
(四)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
(五)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回收后的旧3C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原则包括充分的旧物利用,功能完好的3C产品通过合作回收商进行二次售卖;无法使用的3C产品进行环保处理。
(六)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3C产品以旧换新工作,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能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八)线上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3C产品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3C产品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 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线上企业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工作。参考价格以当前消
费者普遍实付价格为准。参加活动的3C产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河北省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
(二)要主动与河北省3C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活动中所有销售3C产品要使用符合要求的收单机具收单,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三)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3C产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3C产品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
(四)对消费者交售的旧3C产品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回收的价格标准要做到公开、统一、明确。对以旧换新活动中回收的旧3C产品应全部交由资质健全的电子设备拆解企业或合作回收商处理。
(五)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四、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单位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当事单位责任。
(三)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主动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四)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在过往消费券发放中发生过骗补、套补等问题的门店不可申请参加活动。
(五)承办单位在活动过程中拒不接受检查,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商务局有权终止该单位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申报材料
(一)2025河北省(邢台市)3C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
(二)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3C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3C产品品牌商授权书复印件;
(四)企业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税证明;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显示承办单位名称和产品信息的界面截图(可分开提供);
(五)和在商务部网站备案的3C产品回收和拆解企业签订的协议复印件及回收台账模板;
(六)企业信用报告;
(七)企业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回收装新一站式服务能力、财务制度等;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蓝色封皮胶装成册(封皮样式附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用U盘拷贝后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5月16日17:30前按要求向南宫市商务局(政府大楼503室)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南宫市商务局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实地核查企业各类硬件、软件、服务等条件,研究确定参加活动的承办企业,并报送邢台市商务局核准。
邢台市商务局核准确认承办单位,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承办单位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邢台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单位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邢台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单位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附件:
1.封面样式
2.2025河北省(邢台市)3C产品以旧换新参与单位申请表
3.2025年河北省(邢台市)3C产品以旧换新参与单位承诺书
南宫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