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城管局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5-03-17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城管局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
序号 | 领域类别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1 | 城市管理 | 对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管理单位或者个人逾期未清除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十五条第二款 |
2 | 城市管理 | 对未按规定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广告或期满后未及时撤除,或者不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或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十八条 |
3 | 城市管理 | 对擅自在城市的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4 | 城市管理 | 对不按照规定清理垃圾、粪便、积雪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二条 |
5 | 城市管理 |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
6 | 城市管理 | 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四十条 |
7 | 城市管理 | 对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以树承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23年1月20日修正)第四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