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费信息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5-07-10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  ]

按照省、市文件:冀发改公价【2023】655号文,要求: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收费标准为10元/支,县级疾控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工作,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厂家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现对非免疫规划的疫苗储运费收费情况对社会进行公示,详细目录请查看附近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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