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5-07-28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下列业户(附件)已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要求,未按承诺时限投入车辆,不具备开业许可条件。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注销下列业户已自动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