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  ]

南宫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拟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光明路南延项目范围内房地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评估项目概况

涉及范围为西至鑫凯华府、东至大庆路菜市场、北至东街耕地、南至大庆路的合围区域被征收房地产共涉及居民住宅3处,公建房(原大庆路派出所)1处。拟选定一家业务精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二、委托内容

按要求评估被搬迁房屋在规定时间点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参加房屋征收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房地产评估机构需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机构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从事过类似业务的相关材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29日至2025年1142、报名地点:南宫市东进大街原计生医院二楼203室

3、报名方式:携带所需书面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六、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作为预选单位,市征收办将择优选择三家评估机构供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户选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如被征收户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协商一致,市征收办将委托公证处公正,以摇号方式确定该项目评估机构。

联系人:巩世佩  联系电话:1503190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