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南财【2025】19号 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财政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南宫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单独一部分加以强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部署,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调整完善局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示范作用,持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健全和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协调配合、严格监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长效机制,推进法治规范化建设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5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在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回函时以及印发各类内部文件通知时均进行了合规性审核,确保起草或制定的文件及政策措施合法、合理、合规。
2.找准财政定位,严格依法依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上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督促指导市直预算单位编制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逐一审核,实现目标编制率100%,力争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年收入任务,为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保驾护航的风向标。
(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财政法治水平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应用。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更详细具体的执法依据和执法事项清单,确保执法能够做到有迹可循,有法可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局内7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下半年拟新增1名同志加入执法人员队伍,为我局执法工作注入新生力量。全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杜绝“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现场执法率100%。
3.不断扩展普法教育实践。号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河北普法”平台的知识专项竞答,并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企业宣讲、政府采购专题座谈、金融反诈知识宣传等多次普法活动,响应邢台市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法治南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为贯彻落实南宫市“一规划两方案”,即《法治南宫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南宫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强化财政工作任务措施,深化我市财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我局积极争取,多方筹措安排资金,支持行政、监察、审判和检察等机关促进工作职责落实,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
二、2026年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思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届全会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必修课,以真抓实干为导向,强化法律理论学习,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强力推进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监督体系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100%。
(三)强化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各种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加大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宣传频次,结合传统宣传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发放财政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多手段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的财政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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