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65     字体:[  ]

经核查,下列业户(附件)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要求,未按承诺时限投入车辆,已不具备开业许可条件。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和第十条的规定,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注销下列业户已自动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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