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邢台市商务局开展第三批“邢台老字号” 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6-05-26 发布机构:商务局 浏览次数:85 字体:[大 中 小]
为推动我市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品牌建设、文化传承及消费促进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邢台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邢台市商务局、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正式启动第三批“邢台老字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邢台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二、基本条件
品牌创立时间在40年(含)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邢台地域文化特征;依法拥有与品牌相一致的字号,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邢台老字号申报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5日。
五、咨询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材料清单及初审事宜,请咨询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2026年5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