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全市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情况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6-05-28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11 字体:[大 中 小]
为全面加强罚没财物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制止乱罚款行为,根据《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冀司发〔2026〕2号)和《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邢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邢协调监督〔2026〕2号)要求,2026年4月南宫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南宫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南协调监督〔2026〕1号)文件,下发各相关执法单位,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冀司发〔2026〕2号)要求,南宫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南宫市财政局对全市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检合格单位(36个)
(一)年检合格市直行政执法单位(20个)
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宫市水务局、南宫市卫生健康局、南宫市医疗保障局、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南宫市商务局、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宫市教育局、南宫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南宫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南宫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南宫市审计局、南宫市民政局、南宫市统计局、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宫市财政局。
(二)年检合格的垂直管理单位(3个)
南宫市气象局、南宫市烟草专卖局、南宫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年检合格的乡镇和街道(13个)
王道寨乡人民政府、大屯乡人民政府、苏村镇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南便村乡人民政府、南杜街道办事处、垂杨镇人民政府、大高村镇人民政府、明化镇人民政府、段芦头镇人民政府、薛吴村乡人民政府、西丁街道办事处、紫冢镇人民政府。
二、今年新申请正本单位(2个)
南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因机构更名申请办理正本、南宫市大村乡人民政府因正本丢失申请办理正本。
三、今年新申请副本单位(6个)
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南宫市大村乡人民政府、南宫市北胡街道办事处、南宫市公安局(禁毒和反恐大队、新型网络犯罪侦查中队、环境资源和食品犯罪侦查大队、公共秩序大队)、南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其中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宫市大村乡人民政府因法律法规调整,今年申请办理副本。
南宫市北胡街道办事处、南宫市公安局(禁毒和反恐大队、新型网络犯罪侦查中队、环境资源和食品犯罪侦查大队、公共秩序大队)、南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因机构改革,罚没科室名称变动申请办理副本。
四、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罚没行为时,应当向管理相对人出示有效罚没证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持无效证件或者实施罚没行为时不出示有效证件及超越证件规定范围、标准实施罚没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权拒绝。
五、罚没许可证是行政执法主体领取罚没票据、实施罚没行为的凭证,凡未经通告的部门,均不得领取罚没票据和实施罚没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南宫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南宫市财政局举报。
举报电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5058269 财政局:528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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