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逾期未检测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6-06-01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全面清查我市共有39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180天未进行车辆技术检测,自本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到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本公告日期结束后仍未检测车辆,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将全部予以撤销道路运输证,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特公告如下(车辆名单后附详表)。
2026年6月1日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