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南宫南段)临时 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6-10-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00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南宫南段)临时
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南宫南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完成复垦施工,拟通过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复垦涉及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南宫南段)临时用地,包含2处材料堆放场、8处施工便道及1处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总规模3.0087hm2(包括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南宫南段一批临时用地1.1086hm2,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南宫南段二批临时用地1.2099hm2),地类涉及水浇地、旱地、果园、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水工建筑用地、设施农用地、村庄。
本项目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复垦义务人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主要实施表土剥离及保护、表土回覆、土地平整、土壤培肥、翻耕、硬化地面拆除、废弃物外运、植被恢复等工程,涉及土地复垦费用430214元。
二、复垦完成及验收情况
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9月22日组织专家成立验收组,结合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现场实地核查、资料审查工作。经核查,复垦义务人已按方案完成全部土地复垦任务。
综合现场核查、资料核查情况,该项目已完成既定土地复垦任务,落实问题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南宫南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复垦验收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特此公告。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