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民政局 进一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0-04-07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103     字体:[  ]

为确保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切实得到保障,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南民10号文件,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836元。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标准调整为6288元/年。2020年城镇居民特困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640元(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828元(每人每月819元)。保障金补差额发放,2020年1月份执行。截至3月份,我市共有低保户15133人,农村特困人员1384人,城镇特困人员5人,目前,调标任务已完成,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惠及我市困难群众。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