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市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0-06-04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大 中 小]
6月3日,邢台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肖克军科长一行4人对我市2019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肖科长一行认真查阅了我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上级拨付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台帐,核查了各乡镇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资金情况台帐;之后又深入我市大高村镇政府,听取了镇政府2019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报,查阅了资金发放相关资料。肖克军科长对做好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强调:一要及时上报灾情,严格组织行业专家按照标准进行核查灾情,科学评估受灾情况。二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家庭困难的要按照政策多给予救助,防止出现因灾致贫的情况。三要要做好资金发放台账管理,规范发放登记,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好。
(南宫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