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3-22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在邢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市紧紧围绕年初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南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依法治市办沟通情况。各牵头单位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按照《南宫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20年度各县(市、区)法治建设季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时向邢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报送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
(二)加强宪法学习保障宪法实施。一是市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办党政班子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将宪法学习列为党校必修课,确保党员干部宪法教育全覆盖。二是坚持推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重大会议会前学纪学法和年度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制定政府部门新任职人员宪法考试制度和向宪法宣誓制度并严格执行,今年共组织27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宪法宣誓。
(三)完善政府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我市共设政府机构25个。我市25个政府机构的“三定”规定,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均在限额内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2019年3月底全部完成25个部门的“三定”制定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对定点药店医用口罩等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商品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回应群众关于疫情防控物品的投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各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宣传新冠肺炎预防知识和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及传染病防治法规宣传;本地知名报刊《南宫晚报》专栏宣传新冠肺炎相关报道;市内LED显示屏、小区公示栏等地张贴防范新冠肺炎基本常识;各村通过大喇叭、公示栏、法润民生村级微信群传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
(二)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市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为方便企业办事,衔接落实省发改委下放投资项目备案事项5项、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下放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3项;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将84项审批事项,34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和街道,让企业群众可以就近办理相关事项。
通过“审核合一”“一窗受理” 等改革举措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4个工作日基础上,压减为1个工作日,窗口最快1小时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政务大厅安装完成营业执照自助一体机,为企业注册登记提供最大便利化条件。南宫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已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除特殊要求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实行从业务受理到审批领证的全流程“一窗通办”,减少了群众排队等待的时间;同时,推行“容缺受理”服务,企业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补交可容缺受理、承诺提交的材料,让企业群众跑腿少、办事快,已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落实好中介服务相关制度建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现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市行政审批局无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现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南宫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比照《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对各单位报送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六个一律原则”,确保“法无规定,一律取消”,经过逐轮梳理,拟取消和替代证明事项126项,证明材料175件,并汇总成《南宫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南宫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在南宫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为了保障证明事项取消或替代后,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了政务证明OA系统,该系统收集了各出具证明单位的证明模板、人员、公章印模等信息,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8月25日印发《南宫市全面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行政权力清单共10类共2722项,责任清单涉及7个部门涉密不宜公开,其他19个部门主要职责348项,具体工作事项733项。
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市商务局严格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相关信息及时在南宫市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
发布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组织开展乱收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覆盖全市152个预算单位(包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检查范围为2018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的降费政策是否落实、清单之外无收费是否落地等10个检查事项,未发现乱收费相关问题;同时增加乱收费举报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乱收费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市财政局中厅增设乱收费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已开展内部“双随机”监管7次,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6次。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我市梳理编制了《南宫市公共信息资源目录(2020版)》,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邢台)平台归集数据。出台《南宫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推行分级分类监管、红黑名单、联合惩戒奖励等制度建设。出台《南宫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依托“邢台市联合奖惩信用平台”全面落实联合奖惩制度,与市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全市31个单位共同实施192项联合惩戒事项。
(五)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市场监管局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为抓手,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立案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99件,罚没47.55万元,在邢台市第一季度食品安全考核工作中位列第1名。市公安局对食品药品类犯罪刑事拘留3人。市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项活动、夏季烧烤凉菜专项整治、婚宴菜品质量及储存期限专项检查等活动2余次,今年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件1人。二是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各乡镇办、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彻底摸清辖区内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底数,对摸排出的化工和危化企业,全部建立了“一企一档”“一园一档”台账清单,今年公安机关对安全生产类刑事拘留1人。
(六)优化公共服务。我市公开2020年南宫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3个部门,购买金额407万元;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转发至各预算单位,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我市已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所、医学鉴定中心等主要法律服务科室(站所),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平台,建立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472处。截至目前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50 件,其中民事类 592件,经济类58 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南宫市公证处在邢台市公证行业中被评为2019年度“优秀公证处”,1名公证员被评为“优秀公证员”。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开展环评审批,2020年共办理216个环评审批项目,均已在南宫市政府网站、河北省环境信用系统等6个系统平台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强总量指标审核管理,推动排污权向综合评价高的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聚集,同时做好省、市重点项目和京津转移项目的总量指标保障工作,2020年共办理国家版排污许可证56个,均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登记备案485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在各类普法活动中扩大宣传。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没有发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2020年,我市严格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要求制定部门提供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记录、法律法规依据等,并由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联合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合法性严格把关,完成了6个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同时审核各类政策性文件40余件,均参照律师审核意见做出反馈意见。
(二)落实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我市今年制定的6件规范性文件已经按时按程序向邢台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并按上级要求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梳理查找:与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所规定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规则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与民法典关于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的具体规定不一致的;所依据的上位法已因民法典出台而被修改废止的内容。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以上问题。
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严格落实《南宫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出台了《南宫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启动、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执行和监督等程序,并依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出台《市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度》,建立旁听代表库,市政府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听取群众意见,接受民主监督。出台《南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参与重大决策。
(三)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经济开发区为冀南羊绒产业园项目征地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估,形成最科学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合法保障。
(四)强化合法性审查。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事项首先必经司法局审查,再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负责参与市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以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均由律师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转发《河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职责权限、法定期限等内容进行审核,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市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研究下放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指导相关单位签订赋权事项交接清单和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制定各类制度,在乡镇和街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乡镇街道办理罚没许可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并组织乡镇执法培训会和网络20学时培训;出台《关于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手把手”帮扶指导的意见》,开展市直单位对乡镇执法“手把手”帮扶指导工作;下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乡镇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重新修订配套制度。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市司法局指导督促各单位重新修订行政执法三个办法、完善四类文本、重新修订五个清单,并督促及时将相关更新信息在网站进行事前公示,并报市司法局法治科备案。2.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市的三项制度、三个办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清单和执法流程图等信息已在公示网站进行公开。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做到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公开。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市司法局每季度对各单位执法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印发行政执法公示通报,督促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3.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市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受理、调查、勘验、审批决定、送达等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可查询、可追溯。4.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已有27个单位建立了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核人员78人。
(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市司法局督促各执法单位重新修订各类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梳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依据、分解各岗位执法职权,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我局通过执法检查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倒逼各执法单位加强行政执法质量、完善执法案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换发、新增、注销等工作。市委编办、市司法局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对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审核,严格根据三定方案、职权来源、执法依据、执法类别等实际情况进行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同时加强全市执法人员培训,5月份市司法局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培训会,9月份组织全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网上系统培训,推动我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的提升。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今年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查看全市各执法单位2019-202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现场证据不足、执法依据不充分的案卷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并要求予以整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各部门及时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栏目更新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严格按照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协议搞好服务,履行政府对企业的承诺;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我市接到邢台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南宫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均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办理,并完成代表委员走访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2020年11月,市文广体和旅游局分别收到清河县人民法院和威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两份,经研究后均与采纳,并及时对建议书采纳情况作出书面回复,办复率达100%。2020年1月至11月,市检察院直接向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9份,向公安司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9份,共计108份,所有检察建议均为书面送达,回复率100%,采纳率100%。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印发《南宫市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建立了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以及违反各项层级监督制度的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实现审计全覆盖。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自2019年3月起,南宫市开通民意直通车热线电话961890,民意直通车热线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热线办24小时值班上岗,受理群众来电服务需求。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机制,依法及时调查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互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行政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各乡镇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经政府办梳理汇总后形成市、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报邢台市政府办审核把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期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出台《南宫市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共南宫市委宣传部 中共南宫市委网信办关于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的实施细则》,要求“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按照国办发[2016]61号文件精神,在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指导下,于事件发生后的1个小时内发声回应,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邢台市委政法委《关于构建“146”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以市委政法委文件印发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平台建设方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政法工作要点及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南宫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培训暨推进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先、解决在前。目前,我市诉调对接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均已建设完成,并实现了乡镇个人品牌调解室和乡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覆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初步形成。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部署、督促解决复议诉讼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复议诉讼各项工作。二是优化人员配备,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岗位;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视频培训会,并以科室为单位不定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实现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设立接待室,配备电脑、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办案专用设备,实现办案全过程可记录、可追溯;安装政务专网,确保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平台畅通;制定并公示了《南宫市行政机关应诉流程图》《行政复议指南》等工作制度,使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切实履行职责。今年以来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处理,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和不能出庭情况说明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三)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2020年3月20日,南宫市人民政府、南宫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南宫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南宫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该实施办法和工作规则确定了南宫市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南宫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的具体规则和化解程序。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与各行政机关协调沟通及确定具体行政争议化解参与单位。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南宫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案件化解过程中协调和联络工作。至今,南宫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收到行政争议化解案件6件,成功化解案件2件,化解成功率为33.3%。
仲裁机构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根治农民工欠薪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劳动监察调解案件8起;劳动仲裁立案裁决11起,调解解决15起。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市建有调委会共计478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45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环境保护、医患关系、劳资、住建物业、食品药品和消费),个人调解室达到全覆盖,调解员共有1577名,建立了河北千喜鹤肉类产业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南宫市精强连杆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两个企业调委会,调解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并对此项专项经费事前、事中监督,事后问效,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经费效益。
(五)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我市第一批市级领导包联信访案件135件,各包案市级领导充分发挥了市级领导第一推动力作用,协调调动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信访问题成批解决,截至目前,135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到位。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河北省党政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在干部考察时,深入了解掌握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情况。将考察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坚决将法治观念弱、法治素养差的干部“挡在门外”,积极推动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每年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部门负责人授课讲解,截至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开展13次会前学法活动;二是市委组织部先后组织领导干部举办学习宪法法律知识专题网班(3月13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班(7月21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升法治素养专题培训班(11月5日)等培训班次3期;三是南宫市党校举办干部培训班,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培训,带领广大领导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在信和商厦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精强连杆有限公司开展进企业活动,提高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率。市政府各部门新任局长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市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15”“12.4”等法治宣传日期间司法局、国安办等单位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利用LED宣传车以普法微视频、动漫的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照各单位机构改革以后的职能和单位名称变更情况,为落实我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各市直部门印发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市直各部门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电视台、南宫晚报、网络、新媒体等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培树西丁办事处东乞家庄、王道寨孝昌村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西丁办事处东乞家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打造法治游园、法治文化墙、法治书屋、法治一条街等,在全市乡村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人民群众在耳闻目染中学习法律知识,让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群众生活。2019年我市职教中心、实验中学和第一小学进行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验收,被邢台市教育局评为“邢台市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九、加强组织保障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认真执行〈南宫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中共南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会议两次,印发《中共南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九个文件,安排部署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每季度按时向邢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处报告依法治市工作情况。
(二)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3月29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了《南宫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办组织各单位开展了3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并对8个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准确掌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
(三)做好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今年向邢台报送法治成果1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络群两个,要求各部门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组织各部门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我市多个法治政府建设信息被上级新媒体报纸刊登使用。
十、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方面仍有不足。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在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有的单位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证据不完善。
(三)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法制机构人员不足,特别是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人员少,与其承担的职能不相匹配,难以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仍有个别单位没有单独的法制机构。目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执法能力等方面还有待提升。
十一、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继续实施市政府、乡镇(办)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加强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决策启动前的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后的处理和反馈、执行后的纠错和调整等工作程序。
(二)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定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机制。继续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全覆盖、全流程监控,提升执法监督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大力推进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强化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延伸监督功能。推行市、镇政府(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定期听取行政复议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致力提升法治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活动,加强对乡镇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举办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讲座,推动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