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城管: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严控建筑垃圾扬尘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08-17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城管: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严控建筑垃圾扬尘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
为有效防治建筑垃圾扬尘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近日,市城管局扎实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管控、渣土商砼运输车辆车身不洁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管控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一、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管控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在建工地逐一下达《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时,必须交由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至核准处置地。
二、开展渣土商砼车辆车身不洁专项整治行动
对渣土运输企业、商砼公司下达《关于开展渣土、商砼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所有渣土、商砼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车身进行彻底清洗,破损破旧车辆进行修复喷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和工地,对运输车辆逐辆查验,车身整洁完好可继续上路运输;车身不洁不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立即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前禁止上路运输。
三、开展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管控专项整治行动
城区建筑工地、商砼、渣土运输公司下达《关于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管控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备,并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严禁建筑工地违规施工噪音扰民。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夜查晨查力度,增加夜查晨查频次,对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夜间擅自施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混凝土运输等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