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0-05-06      发布机构:编办      浏览次数:72     字体:[  ]

事业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具体内容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备注
1 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单位名称及印章使用 开展工作使用的单位名称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公章、财务章、牌匾)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版)第六十八条 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是否无擅自子加挂牌子、刻制印章
是否无出借、出租证书与印章
印章管理是否建立台账
单位住所情况 是否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及与业务范围相应的设备设施
主要办公场所地址是否与证书刊载住所一致
经费情况 经费来源是否与核准登记一致
是否有足够资金数额保证业务活动正常开展
是否有独立账户
单位净资产数与核准登记开办资金相比,是否在核准登记数额20%范围以内
是否无抽逃开办资金
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证书核准相一致
是否具备与开展业务活动相应的从业人员
业务开展活动情况 是否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制定章程的事业单位,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事项变更情况 是否按时进行有关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是否按时送达印章、印迹备案表
其他情况 应当具备专业资质的事业单位,是否具备与业务活动相应的资质
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有效
证书正本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
是否无“双重法人”登记情况
是否无涉诉和社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