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0-11-10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经责令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十四条 | 基金监管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资料; 5、经听证或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2 | 行政处罚 | 对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处罚 |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第二十六条 | 基金监管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资料; 5、经听证或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3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十七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第四十六条 | 基金监管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资料; 5、经听证或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4 | 行政处罚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十八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六十三条;《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第四十七条 | 基金监管科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资料; 5、经听证或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5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 | 基金监管科 | 1、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意见或建议及情况说明; 2、相关资料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6 | 其他 | 行政执法案件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九十四条 | 基金监管科 | 1、拟作出的移送司法机关意见或建议及情况说明; 2、相关资料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7 | 其他 |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认为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 | 基金监管科 | 1、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意见或建议及情况说明; 2、相关资料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